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2017年度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2017年度立项的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2017年度立项的51项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附件一)。
二、结题标准
1、研究成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观点、方法、对策等具有科学性和创新性,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无误。
2、重点项目至少在社科类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或公开发表两篇论文、一般项目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项目负责人发表的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所有项目应有结题报告。
3、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三、结题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组,请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见附件二),并提交相关研究成果。结题审批书由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教材、专著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研究成果鉴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允许项目组在半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验收,若仍为不合格者,将被作撤消处理。
四、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提交研究报告并附研究成果。一式三份(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请复印所刊载的报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交所在单位(部门),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党建项目交党委组织部,并报送电子文档;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交党委宣传部,并报送电子文档。
各项目组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尽快完成项目研究,申请结题。凡未按时结题者,将影响下一年度项目的申报。请各项目主持人务必于2018年5月3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相关联系人。党建项目送至组织部(党政办公楼207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56860118)芦宝亮老师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13办公室,联系电话:56865009)周晓欢老师处,电子版报送至相关人员办公自动化邮箱。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17日